國立中央大學
 
  • 首頁>
  • 會議資訊-校務會議

校務會議

國立中央大學組織章程節錄 
國立中央大學校務會議規則 
國立中央大學校務會議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 

正式會於每年4月、11月各召開一次(皆明訂於本校校曆上)
臨時會由校長視需要召開,或本會議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書面提議並附案由,則應於十五日內召開。

進入本校Portal系統查詢 http://portal.ncu.edu.tw/

依本校校務會議規則循行政程序提出
校務會議標準作業流程 
校務會議提案單 

校務會議承辦人:陳敏茲小姐
電話:03-4227151分機57003
電子信箱:mtchen@ncu.edu.tw